內容來自sina新聞宜蘭縣貸款利率最低銀行

房貸雲林東勢房貸土地60年後的又一個巔峰時刻



【長沙樓市11月開盤預告】

  核心提示:讓"集體所有"和"國有"土地平等、統一地進入公開"交易平臺","賦予農民集體土地的處置權、抵押權和轉讓權",如此等等。這或許應該用革命性的變化來形容才算到位。

  "國傢智庫"(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)有關土地的改革方案,提到瞭打通"兩種土地所有制"的關系,讓"集體所有"和"國有"土地平等、統一地進入公開"交易平臺","賦予農民集體土地的處置權、抵押權和轉讓權",如此等等。這或許應該用革命性的變化來形容才算到位。實際上,無論是否全部采納這樣的方案,它都很有意義,因為它所描繪的情況,某種程度上是已經和正在發生的現實。





  方案中提到的"小產權房"便是由來已久的現實一種。它嚴重沖擊瞭政府控制的土地交易,威脅著政府的土地收益,強拆小產權房的殘酷故事久已在各地上演,但它仍然拆不勝拆。如果沒有"兩種所有制"土地共通的"交易平臺",小產權房便永遠懸空。現在,既然農民"集體所有"的土地也可以"標價"瞭,那麼,"小產權"就可以順理成章地解禁,方案提出的辦法是,補交一定的土地"出讓收入"即追認合法。既然土地是農民集體所有,"出讓收入"該是農民的集體收入吧?如果是這樣,地方政府還有什麼動力去"經營"它?這個懸念隻能等著瞧瞭。(最新調查報道:《京小產權房價半年漲5成:拆的無人住新建仍盛行》)

  還有一種現實是,近年來出現的"以租代征"及讓農民"上樓"形成的土地兼並。表面看來,這也需要類似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支持。8個月前的一號文件跟這個方案已經有很近的關系,它提出瞭"傢庭農場"的概念,鼓勵"土地流轉"。但與此同時,又限制瞭"不得改變土地用途",保障農民不失去土地。然而,可以理解的是,"但"字後面的內容多少等於白說。連"小產權房"都可以蓋,"已經流轉的土地"還能嚴格約束用途嗎?這些被流轉的土地上,工業用途或鄉村別墅正方興未艾,"新地主"們正在以時間換空間,等待實質性地擁有呢。

  "農民不能失去土地"一直被看成社會主義革命成功的象征,看成國傢根本制度的紅線。這個方案正在突破這一禁忌。可事實上這應該是一個不存在的問題。既然農民以前沒有實質性地擁有土地,失去便無從談起。所以,方案首先提出瞭"確權"。對此前的所謂集體進行"所有權"登記確認,權屬人才可以按自己的意志,決定"失去"或是繼續擁有。如果國傢承認農民有一塊跟國有土地"平等的權利"的土地,並且可以交易,當然比隨時可能被拆房趕人要強得多。而且我認為這個問題已經相當迫切瞭。第二代農民工多數已經找不到父輩的"責任地"在哪瞭,父輩去世後,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對哪一塊土地還負有"責任"瞭。

  讓我們對比一下十多年前"國有"或"集體"企業職工的命運。當時對他們的"買斷"政策,現在回想起來,人們還禁不住感嘆。然而,如果不給農民的土地"確權",農民連買斷的機會都沒有,從前理論上的擁有便成為現在事實上的沒有。中國社會走到今天,改變這種現實或是能激發正能量的歷史關頭。無需畏縮於"一夜回到解放前"的思想禁區面前。也許,方案的構想能變成一個相對公平的機制。

新聞來源http://cs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11-14/11383724177.shtml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ather5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